实际上,微型消防站的最低标配人员为不少于6人,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是这么规定的。6人是满足日常值班备勤的最低人数了。
有些地方也会按照微型消防站每日两班倒,每班5人的标准进行配备,白天一班、晚上一班,保证每日24小时有人员值守,也有的单位采用12人甚至18人进行轮换。所以,微型消防站的具体人数,要根据单位自身实际情况来定。
根据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(试行)》,关于人员配置的最低标准如下:
(一)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。
(二)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、副站长、消防员、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,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。
(三)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,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。
(四)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;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、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。
因此微型消防站最低标准配置需满足以上4个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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